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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检察职能、守护绿水青山
2018-06-15    来源:泾源县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部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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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6-15

全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,泾源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“绿色检察”发展理念,大力开展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。

  一是贯彻“绿色检察”发展理念和恢复性司法理念相结合。 通过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,不断深化“绿色检察”发展理念和恢复性司法理念,在加大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力度的同时,加强法治宣传教育,动员全民加入“补植复绿”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中来。

二是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和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相结合。围绕固原市开展的“全域旅游,碧水蓝天、生态富民”三大行动,我院强化对破坏环境资源领域立案监督,加大对非法占用农用地,非法占用林地,环境污染等领域监督力度。同时,加强对林业、国土、水务等部门行政执法监督,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,切实促进我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。

三是主动出击将履行检察职能和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。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,泾源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出击,通过横向和本院其他部门,纵向和行政机关建立线索移送机制,积极排查破坏生态环境,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。对破坏生态环境,违法占用林地、土地的违法行为提请立为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审查,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,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。截止目前,我院共发现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多件,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,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9份。挽回损毁的耕地、林地25亩,督促行政机关收回国家所有财产33.2万元,有效的发挥了检察智能,为泾源的绿水青山保驾护航。



【作者】:
【来源】:泾源县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部